卖房合同草率签字 钱没收到还吃官司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100多万的房子,只收到了买家的2万元定金,就得把房子先交付给对方。陈女士觉得,这样的买卖实在不公平。可眼下,她被人告上了法庭。拿着手里的房屋买卖合同,陈女士是有苦说不出。
陈女士回忆,今年4月,“到家了”中介一位姓余的工作人员多次主动联系她,说看中了她名下的房子,愿意以105万元的价格买下。陈女士当时提出,这套房有35万元的贷款没有还清,对方必须支付35万首付款,对方当时满口答应。
陈女士说,签约当天,中介人员余某介绍,他的女朋友黄女士是真正的买房人。在中介公司提供的这份合同中双方约定,购房定金2万,首付款33万,尾款70万通过银行按揭支付。买方说,他们着急装修房子,要求陈女士在签约当天就交付房屋,她当时也同意了。
签了合同 ,陈女士要求对方支付这35万元。哪曾想对方说暂时没这么多,而且还要求陈女士先把房子交给她。陈女士一下懵了。
中介人员翻出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着“签约当日”交付房屋。陈女士说,合同中也写了,要支付2万定金和33万首付款,但是没有约定这些款项的支付时间。
陈女士说,买方是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女朋友。合同也是中介公司帮忙填写的。她怀疑,自己是被人套路了,当场和对方发生了冲突。几天后,买卖双方签下补充协议,约定买家在当天支付2万元定金,5月30号前支付18万元,按揭审批通过后再付15万。补充协议对于房屋的交付时间,并没有涉及。
陈女士说,迄今为止,她只收到对方的2万元定金,没收到后面的款项,但却等来了法院传票。因为合同中有约定,只要逾期交房超过15天,卖家就要赔偿总房款的20%。而陈女士因为至今未交房,这么算下来,她面临20万多的赔偿。
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主动联系陈女士的余某已经离职。记者多次拨打余某女朋友、也就是房屋买家黄女士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中介公司参与此事的工作人员涂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合同中“签约当日交房”的约定,是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也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至于最初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买家支付相应款项的具体时间,工作人员解释,是因为他们签约当天,还没有对房屋做好产权调查。为了确保买家利益不受损,他们必须等到产权调查之后,再让买家付款。
中介公司说,买家在签订补充协议当天,就支付了2万元定金。之所以没有按照补充协议支付后续款项,是因为陈女士已经表现出了各种不配合。他们猜测,陈女士可能是认为成交价格太低。中介公司认为,陈女士没有交房,也没配合买卖交易的后续工作,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法律人士。 田小江律师认为,如果卖房人认为,当时她对合同约定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份合同。如果这份合同没有撤销前提下,双方就应当按照这份合同以及合同补充协议来履行各自义务。也就是说,卖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当天交付房屋。
律师认为,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买方没有按照补充协议约定付款,也同样涉嫌违约。律师建议,陈女士应当积极应诉,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双方的分歧。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卖房合同草率签字 惹来麻烦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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