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正兴司法所认真总结“五个一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近日,璧山区司法局专门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就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培训,基层科、社区矫正科负责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详细讲解。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业务培训中的工作要求,正兴司法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召开了由镇政府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五职干部参加的“正兴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会上,司法所针对目前调委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说明,并针对目前村居五职干部和生产队长为调解纠纷的骨干,但由于年龄、知识水平等各种因素影响,整个调解员队伍的个人水平层次不齐的情况,就人民调解卷宗材料撰写、法律用语使用、材料归档等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出“五个一点”:
一是具体纠纷调处后考虑多一点。纠纷不是调解成功就算结束了,还要针对常见纠纷,归纳出类似纠纷较好的调处方案、结果涉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进行规范,同时在进行培训时,适当选取实例进行讲解比单纯的法律规定讲解更容易被调解员接受。
二是遇到问题及时谈一点。这主要靠司法所自身掌握,例如村居上报的材料有些涉及赡养纠纷,可主动问一下是否所有赡养义务人全部到场,被赡养人的个人意愿是否表达清楚,卷宗中关于义务的约定是否严密等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共调解员参考。
三是下村居调委会勤一点。由于村居调解员还肩负其他工作,因此,偶尔一遍两遍的讲解很难收到成效,需要以水滴石穿的方式,反复讲。
四是日常工作严一点。每次村居调委会来交当月材料时,及时审查报表是否有填报错误、数据是否匹配、归类是否正确、卷宗填写是否规范,并及时指出。必要时,针对特别不负责人的,可通过村主任、镇综治办、分管领导三个层次进行要求。
五是向党委政府汇报多一点。要定期汇报,尤其是要有比对性。可以将近两年同季度的数据、相邻镇街的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对比,同时将本辖区做得好和做得差的调委会进行比较,无论数据、档案,都要进行比较总结,还可以通过展示样表、样卷的方式进行。正兴采用的就是每季度汇报,每半年通报的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