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官司 他们像朋友一样合影

15.12.2016  16:10
【摘要】 在小蔡提出合影时,肖强没有拒绝,两人在审判大楼前,留下了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幕。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张旭)“八千里路兄弟在,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让一场官司平添了几分温暖。

  12月13日,弓虽昌诉黔江某餐饮店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调解,法院认定黔江某餐饮店对弓虽昌侵权行为成立,理应赔偿损失。

  “我们店里只有三根板凳的时候,就花四千块钱注册了‘弓虽昌’的商标。”44岁的弓虽昌焖烧鸡创始人肖强说,他“圆头、短发、嘴角一颗痣”的形象,被放在了“弓虽昌”的logo上,他名字的“”字被拆成了“弓虽”注入了品牌名字中。

  肖强一直只做直营没做加盟,今年7月,他听人问起“弓虽昌在黔江是不是有加盟店”。经过实地探访,肖强发现这家店设计的logo、名片设计、菜的样式都完全抄袭了自己的弓虽昌。今年9月,肖强将对方告上法庭,在重庆市四中院立案。

  在调解达成时,侵权人小蔡叫住了“强哥”肖强,要求两人一起合个影。“一码归一码”,小蔡说,自己做了错事、傻事,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自己也没捞到啥好处。他对于原告的谅解表示感激,“我也没想到,会因为一系列侵权行为,走到今天,坐到这里(法庭之上)……

  在小蔡提出合影时,肖强没有拒绝,两人在审判大楼前,留下了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幕。“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合影,传递一点点温暖吧。”肖强说,他打这场官司,也并不是要与小蔡过不去。“我觉得,品牌太需要建设和保护了,所以才会有这么一场官司。

  他说:“创业者固然可敬,但也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走斜了走歪了,必然付出代价。”他表示,自己虽然支持创业者,但也希望创业者能尊重法律、尊重知识产权,自己打官司,也是对这些人的一种鞭策。

   新闻回顾:

  弓虽昌焖烧鸡告黔江一餐馆侵犯商标权、索赔20万案即将开庭

    (重庆晨报2016年11月2日8版)

  “老老实实卖个鸡,不想还要打官司。弓虽昌商标被侵一案,四中院就要开庭。”前天下午两点过,弓虽昌焖烧鸡的创始人肖强发的一条朋友圈引起很多人关注。肖强诉黔江某餐饮店一案,已于9月底在重庆市四中院立案,即将开庭审理。

   只有三根板凳时就注册了

  “我们店里只有三根板凳的时候,就花四千块钱注册了‘弓虽昌’的商标。”44岁的肖强说,他“圆头、短发、嘴角一颗痣”的形象,被放在了“弓虽昌”的logo上,他名字的“”字被拆成了“弓虽”注入了品牌名字中。

  肖强一直只做直营没做加盟,今年7月,他听人问起“弓虽昌在黔江是不是有加盟店”。经过实地探访,肖强发现这家店设计的logo、名片设计、菜的样式都完全抄袭了自己的弓虽昌。这家店的企业负责人为赵某,实际出资人为肖某,系个人独资企业。他俩肖强都不认识。

   被告方称店已改名并盘出

  肖强搜集了有关证据,向重庆四中院提起诉讼,状告黔江这家餐馆侵犯商标权,索赔20万元的经济损失。四中院已于9月底就该案立案。前天庭前证据交换时,赵某、肖某均未现身,也未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委托人前来处理。

  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上赵某。她称现在的店已经盘给其他人了,“现在叫焖烧鸡、烤全羊,这个名字谁家都可以取的,而且法人代表马上也要改成别人了。

  她称,自己从来没有侵犯“弓虽昌焖烧鸡”的商标权,自己的餐馆注册名字其实是另外一个,系三人合力出资办的餐馆。她称,自己已经不在黔江,所以未出庭进行证据交换。她坚称自己并不应该承担责任。

   最好请专业机构做证据保全

  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杨溢律师介绍说,商标权纠纷专业性非常强,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存充足、有效的证据。抄袭者一旦觉得不对劲就会很快“闪人”毁灭证据,给后续诉讼带来困难。“仅仅自己去拍照这些是不行的,最好要聘请专业的机构公证处去进行操作,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

  硕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郭东说,各企业在成立初期就一定要注重对自身品牌的合理规划和保护,众多中小微企业认为自己规模小等到发展壮大了再去注册,结果带来一系列的纠纷。诸如重庆地区耳熟能详的晓宇火锅、蒋一碗小面、李记串串都是典型的例子。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