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监察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
在“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第四展区第九单元,展示了重庆首个乡镇派出监察室的画面。画面中来访的黑衣老人名叫龚碧华,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赵庄社区三组组长,接访的是酉阳县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工作人员陈庆洪。2018年7月15日,酉阳县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成为重庆区县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的首个监察室。
“要取信于民,必须马上就干。”室主任周明说。挂牌当日,该监察室即对4个归口监督乡镇的问题线索开展清理。
挂牌第二天,该监察室工作人员开始接访群众。一听说县监委在镇里成立的派出监察室“开张”了,有20年党龄的龚碧华便起了个大早赶来,她想好好了解下监察室的具体职能职责。在许多基层群众眼中,“打虎”固然大快人心,但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中,更经常遇到的是“蝇虫”之扰,落实好“拍蝇”,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制约基层公权力,事关他们最真切的获得感。
从工作人员的口中,龚碧华了解到,监察室依照管理权限对龙潭镇、麻旺镇、泔溪镇、车田乡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监察。“竹竿插到底、修路修到家,这就是装在咱们家门口的‘探头’咧,专门盯着那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龚碧华用生动的语言向一旁的其他群众解释。
一个基层派出监察室,折射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巨变。“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是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务实举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6月底,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区县(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的指导口径》,指导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试点工作:
在人员组成上,派出监察室设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2至4名,主任的提名考察以区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专职干部人事关系由区县纪委监委直接管理。
在调查权限上,根据区县监委授权,派出监察室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
在工作关系上,派出监察室是区县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县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出监察室与归口的乡镇(街道)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受归口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领导,具有开展工作的独立地位。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是业务指导关系,归口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作为派出监察室的兼职副主任,按照派出监察室要求,履行监察职责。
陈庆洪告诉重庆日报记者:“通过接访发现,基层群众对派出监察室期望很高,这对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来说,都是一种无形鞭策。必须要用实干赢得基层群众和干部的信任,切实打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