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汽车消费政策 重庆推迟国六执行时间

01.08.2020  10:21

中国皮卡网消息,近日,重庆市发改委、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等联合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稳定和扩大重庆市汽车消费。《措施》提出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化机动车注册服务、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等,并决定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措施》提出,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除2019年7月1日已在我市提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外,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其他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在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我市销售和注册登记。

此外,重庆市还提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在2020年淘汰老旧柴油车1万辆以上。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不久之前,北京市率先响应号召,决定延长国六排放标准过渡期,目前,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有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

具体《措施》内容如下:

原标题:扩大汽车消费政策 重庆推迟国六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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