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召开全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现场会

07.05.2015  14:42

  光伏扶贫项目是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提出的精准扶贫工程之一。我办今年下拨扶贫资金一千万元,在奉节、巫山、巫溪三个县选择一千户符合实施光伏扶贫的贫困户进行试点。4月8日,曾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领导给予表扬肯定的书面批示。

  4月28日至29日,我办在巫溪县召开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现场会。我办国合处、资金监督管理处相关同志、三个县的扶贫办领导、17个乡镇、36个村负责人,应邀重庆大学的专家参加,熊亮处长主持会议。市扶贫办姜祖清副主任讲话并提出要求。

  全体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位于该县海拔1100米的胜利乡洪仙村贫困户谭亚林家,该户个人投资8000元,市、县补助1.6万元,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3天发电50度,收益50元,增收示范效应明显。同时参观巫溪县胜利乡洪仙村建成的35KW村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实行“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贫困户分红”的分配模式,据该县测算,每年将为该村100户贫困户每户分红500元左右。

  在工作交流会上,三县扶贫办主任分别发言,介绍了本县做法和经验,一致认为,光伏发电是从“输血”到“造血”的新尝试,是“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的新举措。一致表示将继续做好工作,抢抓机遇,早日完成试点任务。

  姜祖清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光伏扶贫项目它将项目收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做到有目的地帮扶,扶一户,富一户,扶一村,富一村,可以助推扶贫深入攻坚,有效解决一部分贫困问题。它可比较直接和稳定地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或脱贫。从试点的情况看,深受贫困群众的欢迎。它是个惠民工程。“很符合”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要求的扶贫举措。

  姜祖清要求三县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信心,充分提高光伏扶贫工作的认识,要让光伏扶贫对象切实得到“获得感”。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能快则快”,让光伏扶贫项目早出效益,让扶贫对象早得利益。积累经验,以便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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