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强化五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8.02.2015  11:36

  市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心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约束、纪律建设、改进作风、监督制约五个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办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立足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好党内监督的专门职能。在年初召开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逐一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 为更好地通过制度约束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办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扶贫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市扶贫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机制。在对办机关14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彭水、城口、巫山等重点贫困区县扶贫办主任和党组成员进行廉政约谈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区县扶贫办主任谈话函询制度,以制度约束管人,不断适应新常态下新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坚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四个一”活动:每个节日发送1条廉政提醒短信,每月观看1部廉政教育警示片,每季度开展1起典型案例教育,每年组织1次党风廉政法规考试。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自觉把政治纪律作为行为规范和从政准则,保证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统一。

   四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以好的作风为民服务。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面对面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基层扎实有效开展扶贫工作。认真落实《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规定,汇编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小册子。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监管,做到落实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杜绝公务接待、公款购物超标准和虚报冒领等问题。

   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当作关注民生的重要工程来抓,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通过每半年协调组织召开一次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定期分析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构建监管工作合力。坚持扶贫资金分配“三公开”原则,公开资金总量、公开分配原则、公开分配数量,始终将扶贫资金安排与贫困村发展和与贫困户生产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公告公示制度、联系会议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信访投诉制度、义务监督员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监管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第三方监管工作制度、扶贫项目业主黑名单制度等10项管理制度,把10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扶贫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