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扶贫资金监管市级部门联席会议

17.03.2016  11:04

  为切实加强我市脱贫攻坚期间的扶贫资金监管,按照《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5日主持召开2016年第1次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扶贫资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关力主持。

   会议认为, 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项目决策、审批、建设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坚决防止和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及“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行为,既防止不思进取、等靠要,又防止揠苗助长、图虚名。确保扶贫资金管得住、用得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指出, 2016年扶贫资金监管要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把法律和纪律挺在前面,积极预防扶贫领域里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以审计监督为主线,借力借势,打牢事前监管基础,推动事中监管落实,抓住事后监管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监管意见》和“十项监管制度”落实。

   会议强调, 2016年要下大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监管意见》贯彻落实。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5条措施,这是我市脱贫攻坚期间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必须下大力抓好落实,市级要加强督导。7月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监管意见》和“十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 抓住三个重点环节:一是自查是否深入。不深入的要重新组织力量自查,力争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一批问题;二是对已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是老问题是否还在继续发生。决不能一边抓整改,一边又在继续犯同样的错误。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市审计局2016年将对33个区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6月份对2个区县开展试审,8月份全面铺开。市扶贫办要全力配合审计监督,一是迎审准备要充分。涉及扶贫资金的账务该清理的要清理、该规范的要规范、该分设的要分设,并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是联络协调要到位。各区县扶贫办主任要亲自抓,主动介绍有关情况、提供资料。审计期间要保证相关人员在位。三是抓好边审边改。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加强勾通,研究措施,推动整改。市扶贫办将下发《关于全力配合审计监督规范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并对对16个重点区县开展巡查和督导,同时抽查部分已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 4、重点抓好信访投诉件办理。 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扶贫信访反映的问题会更加直接、更加尖锐和具体,必须高度重视。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办理投诉件;及时梳理投诉问题,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问题和个别敏感性问题;加强请示报告,做到及时处理,当机处置;要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反映问题。要强化区县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 5、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市检察院、市扶贫办要牵头抓好“兰州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制定下发《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和指导区县抓好落实。

  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工作由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须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管。

   会议要求, 应进一步发挥联系会议在扶贫资金监管中的作用,针对当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要出新招、实招,要进一步强化区县监管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保持对区县的监管压力,推动我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取得更好效果。

  会议还讨论了《2016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监管实施方案》、《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会议的单位:市检察院、市纪委(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残联、人行重庆营管部和市农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