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功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8.12.2015  18:5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于近日正式批准我市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与广东省一起成为了国家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通过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探索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有效降低工业电价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为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我市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选择重庆市具有试点条件的区域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培育配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达成电力交易,用户自行选择售电公司提供服务;放开试点区域增量配网,授予试点配售电公司增量配网投资资质;售电公司依托试点区域既有输配电网络和放开的增量配网,实现对用户售电,并给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经精心准备,目前,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三峡集团控股)、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市能投集团控股)、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集团控股)等3家拟参与试点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试点区域拟定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区,主要包括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及中石化页岩气开发、管输、利用领域等。下一步,我市将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节能减排三大原则,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核定输配电价,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