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07.12.2016  19:40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450号)要求,现将市卫生计生系统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2月7日至12月9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703室

邮编:401147

电话:67706580

联系人:张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pdf :1.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评审合格人员名单

            2.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合格人员名单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