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严把四关确保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案件质量

15.11.2017  20:30
一是严把调查关。制定了社会调查评估的工作流程,针对被调查评估对象的亲友、邻居、同事、同学等对各类证人分别制定了调查笔录模本,为顺利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提供指导,使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既增加了可操作性,又增强了规范性。同时要求司法所根据相关规定,尽可能穷尽调查范围和事项,力求公正、详实,确保评估结论具有全面、真实、充分的实施依据。
    二是严把支持关。要求司法所应尽可能抓住社会调查的有利时机,争取被评估对象亲友作为被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保证人,为其居住、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保障,并保证在将来积极配合司法所对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为被评估对象事先建立家庭或社会支持系统,为其将来入矫后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是严把审批关。对社会调查评估案件事先实行四级审批制,即首先由司法所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形成书面评估结论,经所长审签,然后报经街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再然后报社区矫正局审签,最后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于重大案件或具体争议性案件,由区司法局执法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四级审签,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严把文书质量关。指定专人负责对社会调查评估案件进行登记、编号、分派,同时负责对评估报告的文字、内容和书写格式进行严格把关,向委托机关提交高质量的评估报告,使评估报告作为审判机关准确适用非监禁刑罚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