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围绕“四个坚持”抓好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抓统筹。 将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写入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制发《巫山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或听取情况汇报1次,并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县教委承担牵头责任,成立创建指挥部和11个工作队,全面实行三包,实现全员创建。
二是坚持基建固本强弱项。 着眼“办百姓身边好学校”,三年县财政安排经费12.5亿元,着力改善设施设备建设薄弱学校,全面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以及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三通两平台”建设。在江东新城、县城重点开发区域、未来发展中心镇新规划建设金科龙江中学、南峰小学分校、大昌二小等5所学校,扩容改善7所镇中学和15所镇中心小学,大力改善和提高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三是坚持强师提质增动力。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近两年来,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68人,分批开展教师专业发展集中培训、学科专业培训、紧缺学科转岗培训839人次。全面落实教职工超额绩效工资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及乡镇工作补贴,提前使用中高级教师职称,实行高岗低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620名。
四是坚持制度为纲促保障。 围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建立指标,分类制定子项目,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增长、教育用地保障、教育人才建设等30多项保障制度。加强对师培中心、职教中心幼教专业扶持,积极完善落实国培、市培、县培、校培“四级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关爱、激励等制度,建立城乡教师互派制度,激发激活教师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