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要闻版)转变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
伴随税收工作的不断发展、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也一直在路上。
税收征管管什么?如何管?怎么管?每一次改革,都绕不开这三个问题。
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征管高效”的要求。如何实现这一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明了方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改革后,征管方式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有力,带来的优势也将更加凸显。
放管结合:风险应对更精准
税收征管发端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接触”。而征纳双方的首次接触往往从办理税务登记开始。
这一“开始”在过去给财务人员单良的感觉并不太好。“事前审批事项太多了!”单良介绍说,从开始注册企业,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再到申领到发票,没有一个月根本办不下来。“事前审批事项是否可以简化?”单良问。
“进一步削减或取消前置审批”,单良的心声也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各地调研时,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
为回应纳税人呼声,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2月,向社会公布了全部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一年多的清理,目前除7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不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该放掉的权力放下了,需要管好的事情如何管起来?
此次《方案》给出的答案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要按照放了以后管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对下放和取消的审批事项,通过风险管理等方式,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对此提出要求。这意味着,加强风险管理不仅能够改变以往税务机关事无巨细、管得太多的管理模式,也顺应了当前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目前,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已有超过2/3的国家实行了税收风险管理。税务人员通过对涉税数据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评价反馈,即可形成管理闭环,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实践证明,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大的纳税人,事半功倍。
作为风险管理重要应对手段,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变得迫在眉睫。
此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令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堪其扰,税务稽查“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为此,《方案》提出,全面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和案源管理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税务机关“一针见血找问题”,堵漏增收,也将持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分类分级:税源管理更高效
回忆起20年前当税收专管员时的经历,重庆市北部新区国税局副局长徐伟说:“那时候,我要负责管户开业办证、日常管理、税法宣传和调查核实等整个征管过程的工作。管得特别精细,连管户的夫妻关系如何我都一清二楚。”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悄然发生。一方面,纳税人数量呈几何级增长,有的地方一名税务人员需要管理上千户纳税人;另一方面,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成为常态,税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我国80%的税源集中于20%的大中型企业,税收总量的45%左右来自于不到2000户大企业集团,传统的属地管理制度难以满足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
“人均管户增多,税源流动性增强,按以往的方式根本管不过来,涉税风险更是难以发现。”徐伟说,传统“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粗放式管理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征管需求,而应当实施有差别的分类管理,把80%的资源花在能出关键效益的20%上。
OECD资料显示,对税源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在调查的52个国家中,有85%的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
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2014年,由其直接管理和服务的45户大企业,共实现税收总收入27135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21%。
这恰好印证了一点:对税源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乃大势所趋。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迎合这一趋势,《方案》明确:实施以分类分级风险管理代替传统无差别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并运用大数据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差别化应对,将大大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信息管税:税收征管更科学
“今天发票用完了,改天再来吧”“不开发票,给您算便宜点儿”……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习惯日渐形成的当下,部分商家仍以种种理由不开具发票,发票似乎显得“很值钱”。
长期以来,我国税务机关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征管方式,发票不仅是企业的记账凭证,也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所以,一些商家为了规避缴税,经常拒开发票,也让本“不值钱”的发票有了额外的价值。
“我们的税收管理员,有的一个人就管3000多户纳税人,这种情况光靠人工核对,一个一个堵漏,很难解决。”深圳市蛇口地税局副局长林旭伟指着征管分工表说。
日益增长的征管矛盾倒逼着改革。如何化解“以票控税”带来的问题?
《方案》提出,推行“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等诸多要求,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
事实上,全国税务系统“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已经逐步开始推进。在发挥税收大数据运用方面,上至国家税务总局,下至各地税务机关,都已经开始逐步探索和实践。贵州省国税局即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依托,开发涉税信息综合分析系统,设计制作涵盖工商、住建和供电等多部门的第三方涉税信息预警模型,截至11月底,已监控筛选出有涉税风险企业2.15万户,入库税款8.98亿元。
目前,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纳入712万户增值税纳税人,基本将所有增值税发票“一网打尽”,从根本上实现了对发票违法犯罪问题的源头治理。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该系统采集海量信息,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为进一步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明确,在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统一国税、地税征管操作平台,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的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征管数据向国家税务总局集中。
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和规范运行,税收征管科技含量显著提升,标准更加统一规范,将为信息管税插上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