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持续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

05.01.2017  02:02

  

        一是扎实开展“1+1+1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回头看”。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十大扶贫行动”和“六个一批”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总结、查漏补缺,先后对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低保政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及时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 二是不断强化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精准对接。 各区县在全面落实中央和市级到村到户普惠政策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分门别类细化实化,不断增强扶贫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区县医疗救助资金,专项解决贫困群众大病医疗自付费用较高的问题;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实施因病致贫家庭与医护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设立区县教育扶贫资助基金,加大助学贷款、生活资助力度;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建立区县贷款基金池和乡镇借款基金池,为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农户提供无成本、无门槛金融支持。不断强化扶贫举措与行业政策横向衔接,进一步完善贫困区县特色生态工业园区扶持政策,加快推进贫困区县食品工业、中药材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工业差异化发展;整合农委、发改、财政、林业、旅游等行业政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确保不留政策空白,形成政策合力。 三是探索建立统筹城乡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立足巩固脱贫成果,率先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探索统筹城乡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着力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持续增收、保障政策等八个方面建立统筹城乡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得到持续有效扶持。

  

          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