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罚200还是罚50?
10.07.2017 22:18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来源: pimage.cqcb.com
交通违法必究,依法处罚,是交巡警依法从严执法的原则。7月9日,江北区一名货车司机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200元的处罚,他为自己愤愤不平,同时开始在网上搜寻各种条款,试图找寻为自己开解的可能性。最后终于在铁证和法律面前接受了应得的处罚。
7月9日上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敏锐地发现一辆轻型货车驾驶员将安全带随意搭在身上,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却狡辩说自己系了安全带,只是没有系好而已。民警现场对安全带进行检查,发现安全带已断裂,根本无法按规定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给予该驾驶员罚款200的处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却拒绝签收处罚单。
驾驶员开始在网上搜索法律条款的各种解读,当他看到网上有“扣2分罚款50元”的说法,便更加理直气壮的对民警的处罚表示不服。民警耐心地将该驾驶员带上流动警务车,找出了法律依据向驾驶员解释,并告知其如有异议可向江北区公安分局提请行政复议或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最后在铁证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接受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 网络上查询到的交通违法处罚只可作为参考,具体的法律依据及处罚标准请一定以正规的法律条款为准。 如果安全带已出现破损、断裂等情况,应及时处理,保证安全性,并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安全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实习生 熊帅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10.07.2017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