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还当场炫耀 警察蜀黍前来“围观”
捞到了9只小虾,还当场炫耀,引来了散步的群众围观。可捞虾人没想到,围观人群里,就有晚上出来散步的民警,民警不动声色地录视频取证,记录下了非法捕捞的一幕。
10月10日晚,北碚区公安分局静观派出所所长孙洪亮吃过晚饭,陪妻子一起到大磨滩湿地公园散步。夫妻俩顺着河边的步道一边慢慢地走一边聊着家常。行到一处相对僻静的地方,孙洪亮看到步道外的河边上有一群人在聚集,群中有人拿手机在拍照拍视频,还有人拿着手机打开了手电筒。孙洪亮感觉一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于是也凑上前去。
孙洪亮走近一看,一名20多岁的男子正在收“地笼网”。地笼网又叫地笼,有的地方称之甩笼,地笼网为海边渔民市设于浅海滩涂进行捕捉小型鱼虾的一种定置笼网。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第三十条以及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地笼在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中已被列为禁用渔具。
孙洪亮不动声色,混迹在围观群众当中,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取证。等男子将地笼收好之后,开始清点“战利品”,孙洪亮立即上前将其抓获。随后,他与妻子一起,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经讯问,嫌疑人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蒋某于10日下午,将事前在网上购买来的“地笼网”放置在了北碚区歇马镇大磨滩河沟处(梁滩河),并于当天傍晚7点30分前来收网。
据了解,当天蒋某使用地笼一共打捞到了9只小河虾。目前蒋某已被北碚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市民,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公安机关也希望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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