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捡手机归还 微信里的钱却少了一千

02.05.2018  21:12

第1眼消息,不见了的手机,被人捡到后,给寄了回来。按理说,这是个好事。但好事的背后却有一个新问题: 手机微信里的钱,少了。

4月30日凌晨,杨先生搭乘了一辆出租车回家,下车后一个多小时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他赶紧拨打自己的电话,虽然通了,但没人接听。后来杨先生给自己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说只要还回手机, 可以给300块钱的辛苦费。很快对方就回了短信,表示认可

杨先生说,自己当时坐的是后排座,捡手机的人到底是司机还是乘客,他并不知道。加了对方的微信以后,杨先生将300块钱转了过去。

5月1号的下午,杨先生收到了对方寄过来的手机。但通过查看手机杨先生发现, 自己微信钱包里的钱少了1000左右 ,调取交易记录才知道, 4月30日上午被人在超市给消费了四笔钱。

从时间上看,这个时候,杨先生的手机还在对方手上。因此,杨先生怀疑, 对方应该是破译了开机密码之后,在超市购物时,通过微信付账的方式进行了消费。

在对方邮寄手机的包装上,杨先生找到了对方当时留的姓名和电话,但打过去一问,对方否认自己是陈强,他也不认识叫陈强的这个人。采访中,记者也尝试拨打了这个电话,接电话的人, 明确否认自己捡到过杨先生的手机,肯定是有人冒用了自己的姓名和电话。

杨先生说,自己原以为遇上了好心人,却没想到是现在这样的结果。因为找不到捡手机的人,杨先生微信里的钱到底是怎么少的,现在还无法下结论。

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蒋钦浩律师认为,该案例中的当事人明知道手机为他人所有,仍私自盗取手机微信中的钱款, 已涉嫌盗窃罪 ,受害方可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追究盗窃者的责任,如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律师提醒: 手机已成为现实生活中支付账目的重要工具,机主一定要妥善保管,对于捡到别人手机的人,不要一时贪念去动用他人账上的款项,一旦动用,就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目前,杨先生已经向警方报了案。

第1眼记者  赖力力 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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