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在争议中探索 重庆部分路段出现车速忽快忽慢尴尬
六月三十日,渝中区牛滴路,“限速50公里、小型车除外”的标牌出现在路面。这是我市城市道路分车型实施不同限速的探索。 记者 崔力 摄
每小时时速195.2公里!6月29日南京交警公布了备受公众关注的“6·20”宝马肇事案案发当时,宝马轿车通过路口的车速。这一速度,几乎达到了和谐号动车组全速行驶的速度。而车祸现场的视频显示,该车肇事前曾在30秒内通过了3个路口,车速就在此过程中陡增!
尽管原因尚未查明,但因超速酿成的被撞车辆内两人当场死亡的惨剧,却把城市车速管理推到了风口浪尖。城市管理部门如何做好严重超速的危机应对和日常车速的有效监管?安全和畅通,如何才能做到有效平衡?
车速忽快忽慢的尴尬现实
南京宝马车驾驶员开出了动车组的速度,让不少网友咋舌。事实上,城市里的车速与路段限速紧密相连。然而,在我市主城部分路段,车速忽快忽慢的节奏,折射出管理上存在的一些“真空”。
6月30日13时,记者驾车行驶经纬大道体验了一下路段限速的执行情况。从渝中区车管所出发,记者驾车往石小路方向行驶。双向六车道的路面,记者按60公里的限速值行驶,2分钟内被15辆车先后超越,其中还有2辆轻型货车。来到沙区交巡警支队路段时,前方有限速摄像头,车流开始明显减速至规定值。通过高庙村立交后,车流速度又明显加快,忽快忽慢的节奏,在牛滴路、北滨路和渝澳大道等城市快速干道上都有所体现。
限速摄像头前规规矩矩,监控之外却我行我素“适量”超速,这是相当一部分驾驶员的“经验”。尽管如此,去年全市还是有3.1万余起超速违法行为受到了查处。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民警表示,相比闯红灯、醉酒驾驶等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在路面执法中更容易被发现,每年因超速50%以上而被记12分的驾驶员比比皆是。
车速管理在争议中不断探索
超速违法驾驶行为的大量出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除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外,限速设置是否合理也引来众多议论。市政协委员张舰就认为,城市道路限速应充分兼顾安全和效率,如果路段限速过低,会让驾驶员难以适从,客观造成更多的交通违法。
对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限速值并非交管部门随意设定,而是与道路设计时速、行人交通安全等因素相关。因此,对城市车速管理的改进和探索,他们非常谨慎。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从去年开始,嘉滨路、牛滴路、长滨路等城市快速路上出现了新的限速标识:限速50公里,限速标志下写下了限速的条件:小型车除外。交管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这正是该局在车速管理上的探索:不再像以往一样,简单对过往的全部车辆设置一个最高限速值,而是采取分车型进行限速,限定非小型车(客车、货车等)的最高限速,而小型车的车速则根据相关法规,按照每小时不超过70公里的限速值进行管理。
“我曾问过身边的驾驶员,看到这样的限速标识是如何行驶的,很多驾驶员告诉我:一般保持在60—70公里的时速行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这一探索的实际效果正待评估。
另外,针对限速执法存在的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交管局正在一些重要路段安设集提醒、警告、抓拍、曝光四位一体的监控视频卡口,让处于超速的车辆驾驶员能够第一时间获知自己已超速,从而更好地起到教育引导的作用。
智能交通要具备服务交通应急管理的能力
在市人大代表邓明鉴看来,城市车速管理应该做好两件事:一要应对好突发的恶意超速的状况,二要提高车速日常管理的效率。“南京宝马车肇事案的热议和传播,实际是对所有驾驶员自觉控制车速的最生动的教育。”他认为,此案给交通管理者和参与者都上了一课:管理者要举一反三,思考如何对恶意超速者实施更有效的管控,保护好其他交通参与者;驾驶员则应该认识到,超速行驶存在对生命和公共安全的巨大危害。
邓明鉴指出,目前在重庆主城私自改装、竞速行驶的车辆时常出没,他在滨江路和内环快速路上都曾遇到过,“速度很快,噪音也很大,危害到其它车辆的通行安全”。他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通过强化路面专项整治,打击这些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
“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出现在城市道路上,管理部门需要做的,一是努力制止这种危险驾驶行为,二是尽可能通过科技手段减少危害”。重庆交通大学刘伟博士认为,要立即迫使时速接近200公里的轿车停下很难,但可以充分地利用智能交通的管理优势,通过红绿灯和路面交通信息提示牌,减少其它方向的交通流与之形成的交通冲突,从而避免车辆碰撞引发严重伤亡,但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发现那辆“疯狂的赛车”。
对于日常车速的管理,邓明鉴和刘伟都认为,交通管理者应该与交通参与者加强沟通交流,对限速的理由主动进行解释,争议较大的限速路段还可以实施听证;公路的设计和建设单位也有义务加入对公众解释的行列。同时,交管部门应对限速路段定期开展回顾性测试调查,看是否充分释放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