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两天酒驾被抓 不拘你拘谁?

25.11.2020  12:26

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昨天因后驾驶被暂扣驾照,今天竟然又酒驾!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11月13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 “减量控大”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安居路附近路段设卡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9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进入民警的视线,只见这辆摩托车车速时快时慢,驾驶员这一奇怪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惕,遂指挥其靠边检查。

民警刚靠近摩托车就闻到一股酒气,驾驶人似有饮酒的嫌疑。随即,民警对驾驶人陈某(男,63岁,万州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原来就在昨天(11月12日),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刚刚被交巡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谁知陈某根本不吸取教训,第二天又酒驾上路。

民警问陈某,你刚被处罚了,为什么还要再次饮酒驾车?陈某说,他觉得自己骑摩托车出门方便,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意识很清醒,不影响开车,又觉得晚上不一定会遇上交巡警查车,应该没什么事儿,就心存侥幸上路了。

陈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巡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不要不当回事!“二次酒驾”比想象中的处罚更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切记, 二次酒驾”= 行政拘留 + 罚款 + 吊销驾照!

原标题:看万州这位司机是怎样一步一步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同样的错不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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