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农机推广工作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23.10.2017  19:45

总站各科室、各区县农机推广站:

按照总站“一转三抓三强化”总体发展思路和今年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机“八大技术”落地,推动区县农机推广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今年秋冬种农机作业生产任务,促进我市农机化健康发展。经研究,拟于近期继续组织全市部分农机推广站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机推广事业新发展。

二、时间安排

  学习交流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启动,11月下旬完成。开展学习交流时间根据各组情况自行确定。

三、内容形式

(一)组织座谈交流。 每到一个区县,要组织一次座谈交流会。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运用、落实今年秋冬种各项工作、深松作业技术、地块整理整治主要经验、农机购置补贴及监管、区县农机推广站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探讨新时代丘陵山区农机化事业如何新发展?如何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开展观摩学习。 每个区县要选择1-2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地块整理整治或深松作业技术较为成熟的示范基地实地观摩;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种粮大户开展实地调研。  

四、人员分组

本次交流学习活动主要邀请区县农委分管领导参加,各区县农机推广站站长参加。组织万州、永川、梁平、北碚、等25区县农机推广机站到涪陵、黔江、南川、酉阳等8个区县推广站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分组情况见附表1。此次交流学习活动,每组由市总站确定一名召集人和联络人,召集人由市总站站级领导担任,详见附表2。

五、其他事项

各区县农机推广站接通知后,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积极参与;希望接待学习交流活动的区县农机推广站认真做好经验交流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参加人员工作交流学习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市总站办公室李国宏

联系电话:67072928

附表1:

交流学习活动安排表


附表2:

交流学习活动召集人、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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