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农机推广工作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29.10.2018  14:22

总站各科室、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

按照总站2018年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农机化“八大技术”落地,区县农机推广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今年秋冬种农机作业生产任务,促进我市农机化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经总站研究,决定近期继续组织全市部分农机推广站开展相互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习交流活动从11月上旬开始启动,11月下旬完成。

第一组:2018年11月6日报到,11月7日交流;

第二组:2018年11月13日报到,11月14日交流;

第三组:2018年11月20日报到,11月21日交流。

二、内容形式

(一)组织座谈交流。所到区县组织一次座谈交流。

1、第一、三组主要突出交流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规范化建设、职能职责作用发挥的实践经验及体会感受重点内容,第二组主要突出交流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在农机农艺人员、技术、产业、资源、资金等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及体会感受重点内容;

2、梳理2018年本区县农机推广工作特色做法、主要成效、问题及建议;

3、谋划2019年本区县农机推广工作主要思路及打算要点;

4、探讨农机推广助推本地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的结合点、切入点、创新点。

(二)参观学习调研。所到区县选择1-2个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或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较为成熟的示范基地、或推广站规范化建设、或有一定代表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开展实地观摩调研。  

三、人员分组

本次交流学习活动对象为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总站有关科室负责人组织联络,组织涪陵、黔江、忠县等30区县农机推广机站到万州、酉阳、璧山等3个区县推广站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1、各区县农机推广机构接通知后,及时向领导做好汇报,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积极参与;

2、希望接待学习交流活动的区县农机推广站认真做好经验交流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

3、参加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4、学习交流活动期间,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注意安全健康;

5、各组交流具体事项由每组联络人负责联系。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10月23日

附表:

            区县交流学习活动分组安排表




 





参加


区县



所到


区县



联络人



姓名及电话



科室







 


11月


6-8日



奉节县、武隆县、黔江区、江津区、巫山县、铜梁区、潼南区、大足区、开州区、云阳县



 


万州区



 


谢英杰


17723565613



 


总站


装备技术科







 


11月


13-15日



忠县、荣昌区、


綦江区、巫溪县、长寿区、南川区、石柱县、城口县、彭水县、梁平区、



 


璧山区



 


李尚


13648242208



 


总站


生产技术科







 


11月


20-22日



丰都县、渝北区、涪陵区、永川区、巴南区、合川区、


北碚区、垫江县、秀山县、万盛经开区

 


酉阳县



 


胡敏


18983632365



 


总站


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