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贺恒扬:奋力写好公益诉讼“水”文章
2020年6月24日,《检察日报》基层采风版“大检察官推荐”专栏刊发《贺恒扬:奋力写好公益诉讼“水”文章》一文,内容如下:
二级大检察官、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贺恒扬
大检察官推荐
【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
“水甲西部水中城,半城山色半城湖”。重庆合川,因嘉陵江、涪江和渠江汇流得名,有大小河流235条。重庆市检察院于2018年12月在合川建立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被写入了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19)》。近年来,合川区检察院依托该基地,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合川“三江六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当地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肯定。
紧盯水污染防治,突出全面性。早在2018年,合川区委办、区政府办就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合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汇报,给予有力领导和支持。2019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结合重庆市检察院部署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足区域实际,针对水资源保护领域,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立案28件;针对岸线资源保护领域,督促整治非法码头,立案2件;针对渔业资源保护领域,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立案6件。同时,常态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排查出“三江六岸”生态环境风险点21处,及时通报相关行政部门、镇街,并督促整改。选派2名“十佳公诉人”、1名侦查学研究生充实公益诉讼办案队伍,打造“精英化”办案团队。
注重水生态修复,突出专业性。合川区检察院在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设立渔业专家咨询室,由渔政部门对增殖放流的鱼苗选种、放流时节、放流方法等提供专业化建议,提高了鱼苗存活率,保护了水生态环境。同时,协调“三江”沿线区县检察院用好基地,商请法院在基地开展巡回审判,组织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宣告缓刑人员和被微罪不起诉人员集中增殖放流7次,投放鱼苗40余万尾。在基地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讲座、渔业科普知识讲座12次,“三江”流域群众1500余人受教育,群众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得到提升。2019年,合川区6条纳入国家、市级考核的河流均达到考核要求。基地所在的合川区检察院驻云门检察室因为工作成效突出,被确定为首批“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并被评为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聚焦水流域协同,突出联动性。坚持“上下游同行,左右岸同步”的理念,健全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去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分别与“出川入渝”的四川省岳池县检察院、四川省武胜县检察院签订渠江、嘉陵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工作意见,定期召开座谈会并组织联合巡河,协同推进水环境跨区域保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合川区检察院与该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会签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该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并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合力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一盘棋”理念,深化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另一方面完善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强化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履职保障等方面的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合川区检察院按照重庆市检察院党组部署,不停不等不拖,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已开展巡河5次,发出检察建议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