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携手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23.12.2021  14:30

同步通过、同步公布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下称《决定》)《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12月23日上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决定》实施座谈会,介绍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合川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就《决定》贯彻实施作交流发言。

而在同一时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召开《条例》实施座谈会。这是协同立法后,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又一次联动,共同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地方法规有效落地实施,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市人大城环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决定》共17条,从信息共享、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规划编制、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护、水资源保护等13个方面,对川渝两地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标、共建、共治、共管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明确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建立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执行联席会议所作的决定。

下一步如何做好《决定》贯彻实施?上游新闻记者在座谈会上找到了答案。

重庆将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同心合力办好合作的事情,从扎实抓好保护修复、污染治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扎实抓好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川渝跨界河流铜

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铜钵河、琼江、南溪河等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加强工业污染、入河排污口等协同管理,全力破解跨界河流相互影响突出问题,实现水生态共建水环境共保;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实现上下游异常数据协同响应、协同处置;同时将加强跨界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跨界环境违法行为,同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琼江

嘉陵江流域重庆和四川面积合计11.2万平方公里,占嘉陵江流域总面积的69.7%,涉及四川省8个市和重庆市14个区县。市水利局将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生态流量保障,系统治理、开发、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为川渝地区嘉陵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地处嘉陵江重庆段上游的合川区将聚焦热点难点领域,开展暗访暗查和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凝聚上下游齐抓共管的合力。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