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六措施推进局管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

24.06.2016  04:5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分别负责业务管理范围内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督导;二是抓好“两个覆盖”,编制“局党组2016年6月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责任清单”,确定8家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任务,枢纽化对18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工作覆盖;三是强化党员管理,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党员均应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四是严格组织生活,落实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五是做好工作保障,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由局行政经费实行补助,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按照 “六有”标准统一布置;六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局各业务科室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日常对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工作相结合,长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渝中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