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亮点”推进巴南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6.12.2014  17:21
      巴南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大局,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作为,着力创新,打造了一批在全市“推得开”、“叫得响”的经验和典型,推进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一、突出宣传特色,普法教育高起点有新突破

  一是抓重点,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龙头”、农民为“大头”、青少年为“源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大力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全年开展法制文艺演出110余场,举办法制讲座750余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0万余份(册)。率先在全市推出“执法即普法、管理即宣传”的大普法格局,并以“两办”名义出台《实施方案》,得到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的高度评价,11月23日《法制日报》第193期以“执法即宣传受罚人明白错在哪里”为题作了宣传报道。二是抓特色,深化法治文化建设。22个镇街基本建成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100个村(社区)、40个部门、500个企业建成法治专栏。整合坝坝舞、木洞山歌、接龙吹打、界石儿歌等特色文化,创作法治小品、法治情景剧、法治相声等文艺节目,培育两支专业法治文艺宣传队,深入镇街、村居等巡回演出,通过“润物细无声”,让群众感悟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法治理念,实现法治文化与多种文化的有效融合。今年3月和8月,巴南区先后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两项殊荣。

   二、夯实维稳根基,人民调解促和谐有新成绩

  一是抓规范管理,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市出台《巴南区人民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公厅《一把手手机报》第114期作了宣传报道。出台《巴南区人民调解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调解员队伍,严格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区局支持一点、镇街拨付一点、村居自筹一点”的三个一运作模式,多方筹资65万元,狠抓基层调委会软硬件设施建设,推进规范化建设提档升位。二是抓工作创新,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方案》、《物业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医患纠纷诉调衔接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非公有制经济调解工作室工作办法》等,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新格局。截止今年11月,全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952件,成功20698件,成功率98.7%。今年6月6日,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上,区司法局以《多措并举,务实创新谱写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区司法局荣获2014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创新社会治理,社区矫正保稳定有新举措

  一是抓制度创新,提升矫正规范化水平。率先在全市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巴南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在保障、衔接、监督、责任、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今年12月18日全市社区矫正视频工作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巴南区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以“两办”名义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巴南区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划定了履职“禁区”和追责情形,确保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值得学习和借鉴。二是抓执法创新,提升教育矫正质量。率先在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暨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名训诫教育,宽严相济,柔性执法,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由犯罪人向社会人的转变。8月6日重庆法制报、8月10日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相继作了宣传报道。截止今年11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80人、累计解除矫正1602人,在册478人(今年接收510人、解除513人),实现“”脱漏管目标。

   四、拓宽为民渠道,法律援助惠民生有新发展

  坚持“司法为民、务实创新、优质高效”服务理念,创新便民措施,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案程序,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构建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镇街、工青妇、民政等单位工作站为触角,村(社区)联络员贴近群众服务的,纵到底、横到边的“大法援”新格局,实现“援助进家门、服务贴民心”。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21件,办结948件,其中农民工535件、残疾人47件、未成年人140件、老年人185件、妇女305件,挽回困难弱势群体经济损失1378.38万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