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多措并举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教委高度重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结合当前全市传染病疫情形势,将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防控作为开学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部门协调、区县联动,多措并举、严防严控,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及时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警信息。 根据卫生计生部门2016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及相关疫情研判,将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幼儿园食品安全等列为导致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因素,及时发文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切实做好防控基础工作、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开展专项检查排除隐患,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控。 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及相关责任人约谈机制。 与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信息报送系统,并对在传染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发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舆论事件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舆论事件发生较多的区县,特别是对传染病防控不力,发生一般( Ⅳ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多的区县,以及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不当、发生舆情事件影响较大的区县进行通报,对教委(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 三是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专项培训。 2月23日至25日,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专干、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北碚区各中小学校医、食堂负责人、中小学分管校长约300余人参加培训。 四是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小、落细、落实。 督促指导学校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等管理规范;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调查制度和相关管理,对传染病病人和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认真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手足口病、水痘、流感预防、流行性腮腺炎、食品卫生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员工掌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预防相关知识,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以全渝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五是落实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四级巡查。 指导督导学校开展自查、家长委员会定期检查;与市食药监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区县开展开学前后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检查;市教委、市食药监局将于近期组织市级巡查队伍,将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通知的方式,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实施事故追究、空责追究、隐患追究“三个追究”。 六是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演练。 指导区县和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的桌面和实境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