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多措并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21.04.2017  19:12

  一是落实属地区域责任,加强巡查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方案》,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小分队,专门配备1辆流动救助车,主动开展救助服务工作。对各个重要路段及流浪乞讨人员出现频率较高的地段进行巡查,发动社区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二是加强物资储备,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大防暑降温物资的储备力度,购置风油精、人丹等防暑物品,加强夜间巡查,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人员及时提供帮助,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救助合力,不断完善城市救助工作体系。对于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在初步确认人员基本情况后,对其实施劝离和引导,对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必需的食品、药品和保暖物品,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按照“主动护送,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其实施救助。

  三是积极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通过民政系统内部救助管理机构,积极联系受助人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受助人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救助管理站主动出车送回。对无家可归、不知姓名的痴、傻、呆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与此同时,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向社会公布求助电话、网址,公布救助机构地址、电话,设立救助引导牌等,积极调动社会资源,便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和社会力量的引导救助。(汪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