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措施助推七千余家涉林民企发展
1月21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为支持涉林民企发展,市林业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融资、降本增效、政策落地、科技等方面,对全市7000余家有一定规模的涉林民企进行扶持,以促进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市林业局产业处处长李辉乾介绍,去年11月,市林业局组建了8个工作组,到万州、涪陵、城口、秀山等18个区县走访,共收集涉林民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116条。其中融资难、降本增效难、政策落地难、引才用工难、转型升级难等问题,占比超过90%,是涉林民企反映问题最多最集中的领域。
“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我们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出台了这个《意见》。”李辉乾介绍,市林业局首先加强了“放管服”改革,完善和强化林业行政审批和服务,在清理优化权力清单方面,拟取消20项、下放34项行政权力,进一步精简事项、优化流程,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各地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对所有不涉密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全渝通办”。一些事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全面推行电子化办公,加快推进重庆智慧林业建设,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同时,针对涉林民企融资难、降本增效难、引才用工难等问题,市林业局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拒绝设置门槛,杜绝区别对待和“怕担责怕多事”的行为,让更多企业能享受林业贷款贴息、产业投资基金、林旅融合、政策性贷款、农林产品加工补助、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补助、农业综合开发补助、森林保险等相关资金补助政策。
在政策扶持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全方位参与林业发展,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受准入限制。民营企业投资造林、营林、管护、加工、经营、服务等林业发展项目,享受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同等优惠政策。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且符合标准的,纳入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享受林业重点工程补助政策。营造公益林的,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享受森林生态有关补偿政策。营造商品林的,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采伐限额或在年森林采伐限额内优先安排采伐指标等。
此外,针对涉林民企转型升级难的问题,《意见》特别提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支持。支持民营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兴林攻关项目,支持林业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共同组建专家团队,共同建设林业科研平台,共同实施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建设科技示范产业基地。
“我们还会加大对涉林民营企业的科技服务力度,组织专家进厂区、进基地,对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李辉乾说,《意见》还鼓励支持林业科技人员与民营企业签订技术成果转化协议,通过转化应用科技成果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效益。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林业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林木种苗供求信息、林业生产资料信息、林产品供求信息等,促进涉林民营企业增收节支,提高林业开发效益。(记者 王翔)
编辑: 李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