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支队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02.08.2016  20:35
   本网讯 为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庆铜梁区公安消防支队采取发挥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正视历史疑难,全面“会诊”隐患,制定“一院一策”措施,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的工作思路,全面夯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础,不断落实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及时部署启动工作。区政府组织民政、建委、公安、消防等18个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28个镇街的主要领导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明确专项整治的对象、组织领导、工作步骤、整治内容和措施要求。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公安、消防等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二是措施得力推动工作。区政府先后6次组织民政、公安、消防、国土等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直面各养老机构存在的隐患,不回避、逐条梳理隐患,限定整改期限,并责任到相关行业部门、镇街。政府与民政、消防等部门、部门与养老机构层层签订隐患整改责任状。制定出台了民政、消防等行业部门、镇街、养老机构“三级”工作职责。三是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区考核办及时调整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按照“政府统筹、跟踪督导、全面落实”进行责任捆绑,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为相关部门、单位“上紧了弦”。
  二、加强隐患排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火墙”。一是联合检查。以夏季检查为抓手,由消防支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区民政、公安、消防等12个部门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区44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为每个养老机构建立了“健康档案”,共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195个。二是刚性执法。对排查出的195个隐患问题以“难、中、易”进行“三级”整改难度分类,以“红、黄、蓝”进行“三色”整改进度预警。严格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设立许可的规定,针对各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突出问题,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督促各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媒体助推。利用区电视台、报刊及各类平面媒体公布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先后对8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曝光。同时,向社会公告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确保民众知晓并正确选择经工商注册和民政许可的、无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建立起 “部门督导、媒体曝光、单位落实、群众监督”的四维一体信息沟通互动机制。
  三、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养老机构消防管理水平。一是资金落实到位。针对各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区民政局共筹措各方资金1060余万元,重点投放在属于“”一级的隐患单位。取缔4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搬迁了2家养老机构。二是片区协作到位。区政府成立由民政、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的服务指导组,对11家民办养老机构和33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上门指导,重点指导各养老机构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等制度。依托已经建成投用的安居、蒲吕、旧县、平滩等7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地域划分,建立了7个协作片区,每个养老机构建立不少于5人的志愿消防队。每月由片区牵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组织镇街开展一次消防演练、一次联合检查、一次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消防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宣传教育到位。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各镇街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保安、行动自由的老人等“五类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同时,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灭火设施,即每个房间配备1个消防小水桶,1具灭火器、1个垃圾铁桶。(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