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三举措提升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水平

05.01.2017  02:03

  一是实行营养补贴。对城乡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的60周岁以上重度残疾失能留守老人给予营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二是高龄津贴扩面调标。扩大老年人优待覆盖面,对年满80-89周岁(仅限于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元/月以内的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高龄津贴;对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三是建立健康档案。建立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由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服务,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一年四次随访。

  截止2016年12月,全县已有480人次申请营养补贴,兑现补贴金4.8万元;10万人次申请高龄津贴,落实资金1200万元;建立健康档案40644人次,免费体检40125人次,减免体检费682万元。(夏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