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气罐看着都怕!渝中区一个月查处130摩托车违法运输130起
2018年12月底以来,渝中交巡警支队联合渝中区商务委、渝中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辖区液化气非法运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上游新闻从交巡警方面获悉,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已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摩托车130起。
2019年1月28日,虎头岩附近,一辆装载液化气罐的摩托被民警拦下。只见摩托车满载五瓶气罐,被示意停车时,还慢慢悠悠差点“翻车”。
当被询问是否具有运输危险物品运输资格时,驾驶员张某说:“虽然培训过,但确实没有运输资格。”
随后民警问其可知存在超载违法行为,张某说:“一次运送三四瓶气罐是常有的事,忙的时候运送过六七瓶……”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并对其无证运输危险物品的事实进行笔录记录,将移交渝中区商务委,对其所在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罚和责令整改。
当前,不少液化气供应公司因图方便省事,仍采用摩托车、三轮车配送液化气罐,送气工人开着两轮、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司空见惯。
“这些送气师傅,个个‘身怀绝技’。”市民吴先生说,他经常看见一些送气人员除了在摩托车两边挂载液化气瓶外,有的还在摩托车后座上捆绑一两瓶液化气“负重前行”,更有甚者,一边行驶还一边接电话。
“假如遇到紧急情况,你想刹车都难!”张先生说,“液化气易燃易爆,加之送气工作环境人群集中,安全隐患大,确实应该整治整治!”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规定,运输液化石油气的驾驶员,除应持有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须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此外,还应配备专门运输车辆,车辆还须取得相关运输资格证,不得使用两轮、三轮等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罐, 用摩托车运输上路无异于一颗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整治行动中,交巡警将严查摩托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超过规定、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并联合渝中区商务委、渝中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非法运输液化气罐等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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