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赴渝北区专题讲解新《安全生产法》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红线”意识,2月11日,渝北区委、政府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题解读。
讲座中,支同祥从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原则、要求、重点等五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法要点、涉及到的六个重点变化、十二个增加、十个完善、十个创新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他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支同祥强调:新安法的颁布实施是安全生产的一件大事,学习实施新安法是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对于今后新安法的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理解。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培训,全面学习,深入理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要大力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深入、广泛宣传,做到企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守法,依法依规生产,杜绝违法违规,防范各类事故。三要全面推进实施,紧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按照新安法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企业要及时调整规章制度。同时深入研究,提出新安法实施的意见建议,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预防,创造新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讲座结束后,支同祥司长还专题听取了市安监局、渝北区交委、区建委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意见建议。
市安监局、渝北区人大、党委、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渝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