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租赁住房
重庆日报消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明年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重庆租赁住房市场发展情况如何?新一年的工作有何亮点?12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介绍,重庆是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市已于今年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接下来,全市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稳步发展,市场供给基本适应需求、运行总体规范。目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主体仍以个人为主,专业化租赁企业较少,集中式房源供给不多。统计显示,中心城区现有专业住房租赁企业约150多家,拥有房源300套以上的仅50余家。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经过竞争性评审,重庆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2019年至2021年将获得30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为此,我市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培育市场主体、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实施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培育市场主体方面,我市从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发展租赁住房、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等方面出台明确了政策措施。比如,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渠道方面,我市提出以盘活存量房屋为主,适度新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思想,细化了供应端,提出了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的导向。
明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坚持买卖与租赁并重、增量与存量并重,多元化壮大市场供应主体,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以存量利用为主、增量建设为辅,多渠道拓展租赁房源供给;加快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和多部门横线联合的政府租赁住房管理体系,推进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
此外,主管部门还将推进住房租赁行业的诚信评价工作,严厉查处“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加细化和完善对租房租赁企业红、黑名单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
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
原标题:市住房城乡建委: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发展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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