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支队三点着力搭建专职消防员管理框架

11.05.2018  23:16
   本网讯 自招录使用专职消防员以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目前已有专职消防员67人。根据消防队站规划部局和全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十三五”期间将增加至120人至150人,队伍管理面临新困难、亟需新模式。为此,支队潜心思考、深入调研、因地制宜,以“三化”模式搭建了一套较为完整、行之有效的专职消防员管理框架。
  “企业化”运作保障战斗力。介于当前没有专门针对专职消防员管理体系的实际问题,支队积极探索全新运行模式,在部队正常管理基础上植入了“能力说话、效益挂钩”的企业运行基本构架,将个人收益作为所有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以此为基础出台了“四项制度”,主要体现为三个原则:一是“能者优先”原则。招录、考评、任职、上岗、年终奖等环节严格打表,能者上、庸者下。二是“多劳多得”原则。鼓励累加假期、减少休假,战备执勤时期放弃休假,严格发放加班补助,提升队伍的在岗率。三是“忠诚效益”原则。入职后逐年提升岗位津贴,合同期满后另发奖金。对于入职时间短的则扣发一定比例被装损耗,提升队伍的稳定性。
  “军事化”管理提升凝聚力。在管理机构上,支队成立了专职消防员管理中心,在各“混编”中队成立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解决支队和中队的管理盲区。选择性摘取条令条例的相关条文制定了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并将部队经常性思想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引入到管理中,使“专职”和“现役”的管理工作“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先后还开展了“职业操守讲座”、“十佳专职消防员评选”、“内务评比”等活动,结合部分队员有曾经入伍的经历开展了“我的二次入伍座谈”,着力让专职消防员“有兵味”、“有兵样”。
  “梯次化”发展拉伸生命力。坚持“层级管理、权责对等”,公开选拔专职消防员担任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享受相应待遇、负有相应责任,且有一定权限对所辖人员进行奖惩。还出台了《专职消防员岗位等级评定办法》,设立三个基本等级,每级有对应的技、体能标准、岗位要求和工资待遇。每个岗位则有相应的资格标准和上岗考核,使“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相辅相成,既为专职消防员拟定了上升空间,使其有明确奋斗目标,又避免岗位与能力、特点不相符,保障队伍的高效运转。(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