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换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万盛经开区农机监理站: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配套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35号)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牌照核发、操作许可等三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经下放至各区县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套印“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章的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等空白证件予以收回作废,开始启用套印各区县农业(农机)行政机关印章的相关证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一律停止核发套印“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章的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
二、立即清理本单位库存的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等空白证件,并填写《作废证件清单》(见附件),相关证件及清单上交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由市所统一作废销毁,各单位不得私自销毁。
三、各区县换领证件时,需上交上次领取的原证件使用情况明细表,并报送领取计划,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6号)等有关要求,分发证件。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换证工作,不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牌照核发、操作许可等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区县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向当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汇报,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蔡睿,联系电话:023-67855803。
附件:作废证件清单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8年 1月24日
附件:
作废证件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证件名称 | 数量 |
1 | 拖拉机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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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拖拉机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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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拖拉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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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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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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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http://www.cqnj.gov.cn/upload/2018/01/6365240689011278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