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6月3日,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教委主任周旭安排部署全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林到会讲话。主城10区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辖区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校(园)长及责任督学代表,市教委有关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28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余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辖区幼儿园园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校长及责任督学代表在各区县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教委专职督学张荣主持。
会议指出,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卫生,是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要求,也是所有学校必须守住的“底线”。近年来,市教委通过系列举措,改善学校食堂基本条件,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会议强调,守住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要 切实强化管理责任; 二要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三要 加强关键环节管理,尤其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原料储存关、食品加工关、人员培训关、食堂安全卫生关、周边环境关; 四要 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管理; 五要 加快“明厨亮灶”建设; 六要 扎实开展宣传教育。
会议要求,抓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一是 14个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要确保中央和市级补助的4元膳食费,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二是 执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采购索票索证、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严把入校食品质量关。 三是 加强信息公开。学校及幼儿园要全覆盖公示食品安全信息,扩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范畴,要对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完整等进行全面监督。 四是 开展食品安全重点督查。联合市食药监局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所有区县进行随机核查,重点督察营养改善计划和民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公布督查结果。 五是 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罚”不手软、“责”不轻饶的原则,依法严查严惩校园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加大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