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顺利通过验收、改造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

29.03.2019  01:22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降低公共建筑能耗水平,改善公共建筑环境品质,近年来重庆市先后承担了首批和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主要对照明、空调、新风、热水、电梯、灶具、外窗、能耗监测与节能运行管理等实施了节能改造,并培育打造了重庆市公安指挥中心、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等一批典型改造项目示范案例。据统计测算这些项目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以上,每年可节电2.09亿度、节约标煤6.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6.98万吨、节约能源费用1.72亿元,室内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质量等功能品质得到显著改善,使用单位对改造效果表示非常满意的比例达98%以上。
  3月25日,重庆市第二批国家重点城市顺利通过验收,市内外验收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亮点突出,改造规模大,典型项目多,示范效果好,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等特点,在全国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为国家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发展道路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新模式,改造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比例达95%以上;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涵盖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效果核定、资金补助等全过程监管制度,保障实施质量及节能效果;三是优化激励政策,建立了差异化的激励措施,既充分调动了各方主体的改造意愿,又有力撬动了节能改造市场。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技术、模式和效果,扩大工作影响;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率先在全国落实后续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补助支持政策,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