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召开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

06.09.2017  23:44

 

  9月6日上午,市民政局郭小忠副局长主持召开了由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参加的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认真抓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学习、亲自抓建章立制、亲自抓问题整改、亲自抓督查整改,切实做到工作部署到位、风险研判到位、推动整改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迎检筹备到位。

  

  一是工作部署要到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36号)要求,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深化风险研判,认真整改问题。指导局属各单位、区县民政部门在进一步细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民政服务机构层面和区县以下民政部门层面开展大检查。

  二是风险研判要到位。要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区县民政部门工作中力求做到“三清”,即 “民政服务机构家底数量清、发现隐患排查条目清、整改落实记录台账清”。要指导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负起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自身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是推动整改要到位。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区县民政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个岗位、不落一个环节;要督促立行立改,杜绝悬而不决、议而不决、反复出现。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惩处。

  四是督促检查要到位。各相关处室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专项督导、特别约谈等。尤其要做好重点敏感时段专项督查暗访工作。要及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对普遍性问题,要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要一事一策,针对性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被督查单位立即整改,排除隐患。被督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向组织督查处室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同时,各相关处室要指导各区县民政部门建立本行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制度,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层层落实责任。

  五是迎检筹备要到位。各相关处室要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渝安委〔2017〕9号)《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区县民政部门及服务机构开展检查,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确保能够经得起国务院安委会9月份综合督查和10月份“回头看”的检验,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办公室:董延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