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民间投资养老设施建设

29.09.2016  17:15

  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利用闲置厂房、商业设施等建设养老设施,其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均可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二是对民间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新(扩)建的养老设施,给予项目投资额50%以内的贷款贴息;对新增床位50张、20张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元/张、500元/张补贴;对收住铜梁户籍老人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助;对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给予30%的缴费补贴。三是对营利性民间投资养老设施先征后补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养老服务增值税,适当减免水电气初装费并执行居民生活价格。今年以来,全区新增民办养老设施床位180张,同比增长36%,累计680张。(周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