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五措并举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目前,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结束。市教委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做到了未在政策外降一分、未在政策外特批一人、未“点招”一名学生,无重大工作差错或失误,无违规违纪案件,无负面报道,切实维护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录取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录取场各工作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督促各级工作人员,严守政策红线,严格遵守26条禁令。
二是严格全程监督。 成立招生录取纪检工作组,全面深入参与高考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对录取工作的决策、组织、执行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和过程、信息公开、考生填报志愿、补填志愿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对考生志愿填报信息和录取数据进行了备份封存,对录取结果进行了抽查和复核,确保录取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 强化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监管,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集体决策、安全保密,回避、信息公开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艺体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监督,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 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新闻媒体、院门户网站、重庆招考信息网、《重庆高考手机报》和政务信息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和宣传招生录取政策信息,及时发布录取动态及各批次投档线、录取人数、录取分数线,让每一名考生及家长都及时了解政策和录取工作动态。
五是畅通信访渠道。 成立录取现场信访接待组,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设置咨询接待室、抽调业务骨干、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方式,共受理来电来访咨询10722件次,其中受理来电咨询10290件次,接待现场咨询432人次,确保事事有核查、件件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