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对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提出“六条禁令”

06.09.2016  07:34
      教师节前夕,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六条禁令”。一是严禁利用公款违规发放钱物。不准以过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名义,违规向教师、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二是严禁教师向家长收取礼品礼金。严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及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四是严禁从事有偿推销活动。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五是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六是严禁以升学、谢师、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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