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9月1日起施行

01.09.2015  07:41
      《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七方面的教育职责:一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条件改善、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情况。二是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三是处置教育突发事件情况。四是完成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情况。五是教育经费预算编制、教育经费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六是校长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及待遇保障情况。七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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