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领导班子与部分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同志集体谈话
4月11日,市教育考试院领导班子与部分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履新的负责同志集体谈话,强调要高度重视并抓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和考纪考风建设,确保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主持约谈会议并讲话。
黄腾蛟同志代表院党组和行政,向参会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提出5点工作要求: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责任和巨大压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尽职履责、主动担当,扎实做好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二是尽快熟悉业务工作。要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业务规范,特别是要学深学透安全保密各项规定与制度,注重向文件资料学、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学,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实抓细抓好从试卷领取、运送、接收、保管、分发、施考到回收、核查、返卷等每一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不失密泄密,确保各类考试安全有序、平稳顺利。四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要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到位的考务工作培训,尤其要注重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的教育,考区、考点的主考、副主任、监考员等各类人员都要签订责任书,使每一位涉考人员都熟知流程、掌握要求、尽职履责。同时,各类考试考生入场都要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坚决把电子产品及违禁物品堵塞在考场外。五是认真抓好督导检查。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加强协调,邀请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等在各类考试前,深入考点督导检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务必“沉下去”,决不可“漂浮”,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必须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落实。黄腾蛟同志最后强调,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务必意识到岗位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务必紧密依靠区县政府、依靠区县招委主任、依靠教育行政等部门,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支持和保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序组织、顺利实施,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会上,与会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作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