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已完成2881家“散乱污“企业整改
体现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10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3509家 “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改2881家,整体进度达82.1%。
“散乱污”企业主要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会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委等5个市级部门对沙坪坝区山洞村广昌电厂片区、新开寺村原炮连片区、简朴寨片区3个点位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自去年10月全面启动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以来,各市级部门切实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导推进区县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制度,统筹调度各区县整治工作进展,局领导多次带队下沉重点区县开展督导帮扶,印发了《重庆市“散乱污”企业认定依据》《重庆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合格要求》,为区县整治工作提供助力。
市经济信息委结合利用综合标准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优化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为“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筑新巢”。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山”保护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等专项工作指导区县整治“散乱污”企业,同时积极为区县优化产业布局、园区产业升级提供规划建议和土地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严把“准入关”,指导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黑臭水体联合执法、船舶修造企业污染整治等涉“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
市林业局聚焦涉林问题整改,及时清理涉林、涉自然保护地“散乱污”企业问题,定向移交核实整治。
同时,各区县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全力推动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
其中,沙坪坝区提前谋划,自2018年以来共整治“散乱污”企业3887家,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的487家已全部整治到位,通过“散乱污”整治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大气优良天数和重点流域水质同比均大幅提升。
南岸区结合鸡冠石镇石龙村、涂山镇莲花村“散乱污”整治,充分发挥“两村”示范效应,推动大南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3509家 “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改2881家,整体进度达82.1%。其中,今年须完成问题销号的沙坪坝区、南岸区整改进度分别达到100%和99.42%;万州等20个区县整改进度为100%,已提前1年完成整治任务。
上游新闻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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