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批准上市2个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

22.02.2020  14:11

2月21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文件,批准重庆市中医院研究申报的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2个医疗机构制剂。市药监局建立了新冠肺炎防控用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批通道,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报资料、实行容缺受理,在确保制剂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基础上,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对新冠肺炎防控用制剂予以应急审批。这也是我市在此次疫情期间审核批准的首批制剂。

疫情期间,2个制剂可以在全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含片区集中救治医院)直接调剂使用,无需向市药监局提出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重庆市非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临床确有需要使用的,按照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提出申请,由市药监局实行快速审批。

此前,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防控作用,满足新冠肺炎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市科技局启动应急科研项目支持我市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了重庆市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由具有科研及配制能力的重庆市中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牵头开展科研工作。在前期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临床救治研究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临床经验,参考《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诊治分型,结合《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 (试行第二版)》,凝练形成了针对轻型无症状者的“藿朴透邪合剂”和普通型邪热壅肺患者治疗的“麻杏解毒合剂”。

重庆市2个新冠肺炎医院制剂的获批,将有助于在新冠肺炎的防控中更好发挥中医药优势,服务更多患者,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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