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臭气扰民情况查实 已责令企业全面整治

01.05.2015  13:42
      针对北部新区鸳鸯片区附近臭气扰民问题,市环保局在前期深入排查与充分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29日、30日会同北部新区管委会,分别向相关企业、居民代表和新闻媒体,通报了调查工作情况和下阶段整治工作措施,并充分听取了居民代表的意见。调查表明,臭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市环保局、北部新区管委会于4月29日联合印发了整治方案,按照阶段治理与深度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相关企业不仅要实现达标排放,还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角度出发,“一厂一策”立即实施综合整改,在年底达到厂界外闻不到臭气的目标,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调查表明,18家企业中,美尔森石墨工业(重庆)有限公司、克诺尔卡福商用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其他16家企业排放的废气含有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期间,监测显示:比照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严于国家标准的重庆市地方排放标准一时段限值,有重庆大江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超标排放,其他10家企业均能达到此标准一时段限值,但生产工艺、废气收集率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市环境监察总队已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庆中南铝合金轮毂有限公司、重庆八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重庆燃油喷射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故意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和6家超标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市环保局会同北部新区管委会,全程督促整治方案的实施,彻底解决臭气扰民:一是责令各相关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建立整改台帐制、项目责任制、日程倒查制、对外公布制,及时公布整治进展。二是相关企业须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1993)要求,以及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二时段限值,采用行之有效的成熟工艺和设备,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三是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

   北部新区管委会属地化开展阶段性集中整治,减少臭气扰民:一是督促相关企业修复或维护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或工艺,使其投入正常运行,并建立系统完整的运行记录。二是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技术改造、工艺升级、业务外包等方法,提高废气收集率与处理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三是严格管控一切“涉及臭气扰民”的物料。四是相关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五是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参与此次治理的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叶代启认为,此次臭气扰民,从成因看:既与企业的废气排放有关,也与季节、温度、风向等自然因素有关。从技术治理层面看:国内外现有技术手段可以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有效治理。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解决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废气问题所需时限较短,但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废气治理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记者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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