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增服务窗口受理社会救助申请

21.10.2015  07:13

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救助关爱·关爱救助

重庆晨报讯 记者 任明勇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建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目前,全市乡镇(街道)新增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该窗口受理市民提交的社会救助申请,进行一站式服务,方便老百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据了解,市民提出的低保救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残疾人救助等,都可以在该窗口进行申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具体的诉求内容,为其介绍相关救助政策,一次性告知申请相关救助所需的材料,同时填写《社会救助诉求登记表》。

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社会救助申请分办单》,将接收的救助申请材料交乡镇(街道)相关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办理”,市民政局介绍,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及时予以接收,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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