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加码 新增6类“负面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党建专家称之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纪法分开
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
条例修订: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
专家解读: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划定红线
强调追责 明确6类“负面清单”
条例修订: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专家解读: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说,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高波表示,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
以案释纪
从典型案例看新增“负面清单”
违反政治纪律
新增“负面清单”
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
【案例】2014年,山西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点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
新增“负面清单”
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
【案例】2012年6月,江苏省徐州市经贸委原副主任朱志东因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经调查,朱志东腐败案中,结识徐州市委原副书记、组织部原部长陆某,朱志东得以被任命为市经贸委副主任,并将职级提拔为正处级。
【点评】这次对条例的修订,廉洁纪律这块调整幅度最大,新增内容最多,其中现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几乎全部纳入这部分,并新增了“权权交易”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
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案例】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
【点评】新版条例针对十八大以来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
违反群众纪律新增“负面清单”
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
【案例】“小官大贪”,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
【点评】现行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群众纪律”这一提法,这次修订,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强迫命令”等“负面清单”。
违反生活纪律
新增“负面清单”
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案例】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被查出的问题,包括“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频繁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侈、挥霍浪费”。
【点评】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违反工作纪律
新增“负面清单”
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案例】多名厅官,在今年因“主体责任”被免职。
【点评】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这次修订条例,将上述实践转化为制度规定,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中共中央印发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