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重庆:下大力气锻造新时代检察生力军,“长江后浪” 的检察担当!

29.01.2019  18:44



日前,《检察日报》第12版整版刊登:“重庆:下大力气锻造新时代检察生力军 “长江后浪” 的检察担当”一文,内容如下:





青年者,国家之魂”。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按照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做“有理想信念、有抱负追求、有专业水准、有活力朝气、有纪律品行”的“五有”青年要求,自我加压,锤炼过硬本领、打牢过硬素质,努力当好法律监督的开拓者、司法为民的奋进者、少年司法的奉献者,勇挑重庆检察事业重担。

镜头一

司法为民的奋进者

拒绝“空头支票



谢谢检察官帮我们要回工钱,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这个年过得更踏实了。”近日,家住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的姚大爷给奉节县检察院检察官杨年生打来电话。

听到姚大爷拿到欠款的消息,杨年生倍感欣慰。他还记得在2018年年初,姚大爷因迟迟拿不到工钱而焦头烂额。

原来,2015年,姚大爷等9人随着周某的施工队在外地打工,双方约定在项目完工后交付工钱。2017年10月,施工队完成了承包项目,但大家只收到工资欠条,周某拖欠的7.5万余元工钱却迟迟不见踪影。

辛苦在外打工挣钱,到头来却只拿到一张“空头支票”,姚大爷等人心中不服。从2017年11月开始,他们便开始向周某讨要工钱。但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交涉一年多,仅支付了1万元。

2018年11月9日,姚大爷等人来到奉节县检察院,向该院递交了关于向周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支持起诉申请书。“现在都第三个年头了,他们打马虎眼糊弄我们,我们又不懂法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姚大爷等人越说越激动,“我们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拿回自己的工钱。

农民工的收入来源本来就单一,拖欠的6.5万元工钱不是小数目。”作为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杨年生深知拖欠工资是农民工不能承受之“”。于是他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对姚大爷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调查签订的合同、出具的欠条、银行的转账记录等证据,杨年生确定了周某等人确实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姚大爷等人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同时也发现,他们多为农村村民,法律知识欠缺,不具备相应的应诉能力。

2018年11月14日,奉节县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年生作为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最终,法院裁定周某等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将拖欠的6.5万元工资支付完毕。

工作中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看到帮助群众后他们满意的笑容。”作为一名工作了8年的“老民行”,杨年生坦言,民行检察工作是老百姓维权的重要防线,也是检察机关离“民心”最近的地方。

2018年以来,杨年生作为承办人,共支持提起民事诉讼68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30余万元。

当好参谋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检察官郑浩龙又一次来到重庆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控大厅。一名检察官为何要跑到企业看监控?这还得从2018年3月的一起危险驾驶罪说起。

2018年3月8日,垫江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李某后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至此,该案算是告一段落,然而,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郑浩龙并未就此止步。李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这仅是个案还是企业存在安全管理的隐患?郑浩龙带领办案团队来到李某工作的重庆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车辆进入厂门到出厂,从厂区大坝、厂房车间到库房大门、库房装货处……凡是有标识标牌的地方,郑浩龙一个都没放过,来来回回走了5趟。

在调查中,郑浩龙发现,该化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意识不强、货物储存不规范、搬运队不具备危化品货物装卸资质、对承运人是否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条件把关不严等安全管理漏洞。

为此,郑浩龙认真准备后再次来到该化工企业,以生产安全、劳动保障等为主要内容,为该企业管理层、安保人员、职工代表等上了一堂针对性很强的法治课,提高了大家对违法违规运输化学产品严重危害性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企业依法依规的经营理念。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郑浩龙还与办案组成员一道,商讨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送至企业负责人手中,向该企业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储存、装卸、托运工作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等4项整改建议。

检察院帮助我们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我们一定细化责任、立行立改。”该化工企业负责人拿到检察建议书后感激地说。

电话联系、入企走访、受邀参加座谈,郑浩龙适时跟踪该企业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作为检察官,在服务民企的过程中,要当好参谋。通过开展问题研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确保合法安全经营。”郑浩龙深有感触地说。

镜头二

法律监督的开拓者

标志性表情



一对龙眉,一双明眸,一脸和善,这是他给同事留下的第一印象。但走上法庭,面对被告人,这个铮铮铁汉的一副铁面成了他的标志性表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群众心目中检察官公正威严的形象。

从事公诉工作18年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三部检察官陈璋剑,始终用“铁面”牢牢坚守着正义的“生命线”。

陈璋剑常说:“一个好的公诉人,眼里看到的是案件,心里装着的是群众。”他曾办理的一起抗诉案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当时,一名被害人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提出抗诉申请,并多次到法院、检察院反映情况。陈璋剑详细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情况,原来,被告人因为有自首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这个结果,遭遇伤害的被害人表示无法接受。

被告人仅具有自首情节,但并未对被害人进行有效赔偿,也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种情况下,不适宜适用缓刑。”陈璋剑第一时间找到办理该案的基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为应当对该案进行抗诉。最终对该案提出抗诉后,被告人主动赔偿了10万元。

如何扎实有效地办好抗诉案件?用陈璋剑的话讲,就是 7个字:敢抗、会抗、抗得准。

在同步审查一起受贿案的一审裁判时,陈璋剑敏锐地发现,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的量刑畸轻,便及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后一分院作出抗诉决定。最终,被告人由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这起案件也被评为全国优秀抗诉案件。

近年来,一分院辖区二审案件数量激增,作为检察三部的负责人,陈璋剑带领团队迎难而上,近3年办理了公诉、抗诉、书面请示、复核案件多达1300余件,其中抗诉成功了38件,两起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抗诉案件。在办理的上诉案件中,纠正错误、疏漏的一审判决70余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数字的突破不是工作目标,为被害人、被告人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才是工作的不竭动力。”陈璋剑如是说。

为何撤回上诉



办公桌上案卷有一尺多高,遮住了何格的脸。2018年12月底,记者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采访时,该院青年检察官何格像往常一样在办公室加班,看到记者,何格放下手头工作,向记者讲述了一起他办理的案件。

2018年11月23日,何格承办了刘某上诉案。原来在同年7月15日,刘某在一家茶馆闲逛时,发现茶馆大厅无人,便将牌桌上的一个挎包偷走,内有现金2300余元。10月22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10月25日,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11月20日,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调卷审查。

何格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上诉理由不成立。随后,何格和同事到看守所提讯刘某。

我要申请撤回上诉!”刘某还没坐稳,就着急地对检察官说。这让何格始料未及。

为什么要撤回上诉?”何格问及刘某的家庭情况、犯罪动机和撤回上诉的理由时,刘某起先都沉默不语。出于职业习惯,何格总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便耐心地做起了刘某的思想工作。

我在看守所期间被人检举还有一笔盗窃犯罪事实。”沉默几分钟后,刘某不得不“摊牌”。

何格一下心中有谱了:该案遗漏了一笔盗窃犯罪事实。据刘某交代,2018年2月26日,他在一家小卖部偷了老板一个皮包,里面有现金3800余元和手机一部。

从看守所回来后,何格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将在看守所讯问刘某的情况与其进行沟通。第二天一大早,何格和同事来到公安机关,提取了刘某的讯问笔录等证据。

12月3日,该案开庭审理,何格在法庭上出示了立案决定书、讯问笔录等新的证据,证实刘某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有遗漏的同种漏罪尚未判决,充分阐释了发回重审的法律适用依据。刘某当庭表示,对检察人员出示的证据没有异议。

12月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无论是办理什么类型的案件,都要注重办案细节,严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办案程序规范。让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和时间的检验。”何格告诉记者。

因办案细致,36岁的何格成了身边同事争相学习的榜样。

镜头三

少年司法的奉献者

以爱为名



2018年12月26日,在重庆市检察院举办的“莎姐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会”上,“莎姐”检察官代表向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介绍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妞妞(化名)被继母虐待一案。承办这起案件的,正是武隆区检察院检察官徐红。

小女孩妞妞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她和继母陈某生活在一个偏远小山村里。最初继母对她还不错。但自2015年开始,继母为了发泄对丈夫的不满,开始殴打、责罚当时年仅7岁的妞妞,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18年4月10日晚,妞妞被继母虐待的消息在微信群疯狂转发,这也引起了徐红的关注。次日一早,徐红便来到妞妞住所地的村里了解情况,并赶到医院看望接受治疗的妞妞。经过深入调查,该院认为陈某行为涉嫌虐待罪,遂监督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从小我就是在棍棒之下长大的,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教育方式有问题,都是我的错。”徐红在讯问陈某时,陈某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用爱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2018年7月26日,武隆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子办完了,但工作还没有结束。为了帮助妞妞健康成长,走出内心的阴霾,徐红和同事们还做了三件事:针对妞妞内向、自闭的状况,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同龄小朋友与其玩耍交流,打开她的心扉;对陈某进行法治教育和训诫,督促其真心悔改;联合多部门对妞妞的父亲进行亲职教育,其父现已回到家中照顾妞妞。

妞妞在爸爸的照顾下,逐渐恢复了开朗的天性。徐红也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日前,因办案效果突出,该案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大典型案件。

牢记责任



个头不算高挑,双眸清澈透亮,说起话来嘴角总是微微上扬。初次见到伍芷君,感觉她活泼质朴。不过可别小瞧这个检察官,29岁的她,已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00余件,是合川区检察院的资深“莎姐”。

时间回到2018年3月的一天,一份案卷让伍芷君“思前顾后”。17岁的犯罪嫌疑人大彭与戴某因追求女友发生矛盾,于是邀约16岁的小彭、14岁的董某联手殴打戴某等人(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并索要手机。公安机关以大彭等人涉嫌抢劫罪提请批准逮捕。

捕,还是不捕?”伍芷君审查核实案卷发现,大彭等3人均是初次犯罪,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且有悔罪表现。

随后,伍芷君走访得知,大彭的母亲早年离家出走,父亲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孩子;另外两名未成年人,一个父亲病逝,母亲独自抚养孩子;另一个父母离异,与祖母一起生活。3个人得到的家庭关爱少,性格也孤僻叛逆。在看守所讯问时,伍芷君结合犯罪动机、成长经历和家庭情况,分别对他们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与此同时,伍芷君还联系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了解他们的态度。得知戴某等人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和赔偿,并对他们的行为表达了谅解。3名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也都表示愿意认真履行家庭责任,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监管。

综合全案,该院作出不批捕决定。随后,经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采纳了伍芷君提出的缓刑建议。

感谢检察官在我犯错误时及时拉了我一把,要不然我可能会越陷越深。”小彭在写给伍芷君的一封感谢信中,说到自己正在认真学习理发技术。大彭也跟着父亲在工地上做事,父子之间有了更多交流。董某与家人相处融洽,没再和社会闲杂人员来往,学校已同意其入学。这一切,都让伍芷君倍感欣慰。

捕与不捕,不仅仅是罪与非罪那么简单。坚持对法律的尊崇,铭记对社会的责任,信守内心的善良,才能作出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利益的决定。”不少同事向伍芷君“取经”时,她都反复这样说道。

目标是零



在“莎姐”这个群体里,还活跃着一名男检察官的身影。作为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一名“莎姐”,罗文磊脸上的笑容,总能让很多青少年感到亲近温暖。

从检10年以来,罗文磊在公诉部门办理案件700余件900余人。相比这个数字,他更愿意提及的,是近年来大渡口区青少年全年涉罪人数从60多人下降到个位数。将预防青少年犯罪进行到底,罗文磊的目标很“”,小到为“”。为此,他孜孜不倦地努力着。

2008年,罗文磊大学毕业被招录到大渡口区检察院工作,作为当时院里年龄最小的干警,罗文磊被指定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成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一员。

对于第一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罗文磊至今记忆犹新。

犯罪嫌疑人小冰(化名)是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因引诱客人到租赁房进行异性按摩,并趁机以假币换真币,涉嫌盗窃罪。在看守所,罗文磊与同事第一次提讯了小冰,了解到了她犯罪背后的“虐心”故事:小冰与父母发生争吵后离家,遇到一个自称能给她幸福的男孩。可相处没几天,男孩就让她充当按摩女帮助其实施盗窃。

离开看守所,罗文磊的心情非常沉重。“除了办案,我还能帮她做些什么呢?”几经思考,经领导批准,罗文磊组织了一次亲情会见。大年夜前夕,罗文磊陪同小冰的父母一起走进看守所。透过铁窗小冰紧紧握着父母的手久久不愿分开。这一刻情与法的交融,也让小冰幡然醒悟。该案起诉之后,小冰被判处缓刑,后随父母一起去了南方。

直到现在,罗文磊还收藏着这次亲情会见的照片。

该院是“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原发地。因未检办案经验丰富,2016年8月,罗文磊入选由最高检、教育部联合主办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成为23名讲师中的一员。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奔赴全国7省21个城市,为不同地区的上万名孩子们带去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

2017年8月,罗文磊成为最高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的特别节目《守护明天》8位检察官主讲人之一。

从办案小白到行家里手,从乡村课堂到央视舞台,罗文磊的脚步执着而坚实。他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标兵等多项荣誉,并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