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烟民背后有四个“启蒙老师”

01.06.2015  12:46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6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可以理解为“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新闻见本报今日4-5版)

虽然笔者是烟民,却十分痛恨抽烟。我成为烟民有着四个因素,这四个因素就是我的“启蒙老师”。

启蒙老师”之一:成人烟枪。记忆中,父亲就是个烟枪,而村里的邻居也经常在我面前抽烟。感觉中,大人抽烟的样子真帅,吐出的烟雾,“优雅”的动作,让我羡慕不已。那时,我就经常偷偷地用麦秸当做香烟吸着玩。我们是不是可规定:老烟枪可以抽烟,但不能在未成年人面前抽烟。

启蒙老师”之二:别人让烟。虽然小时候对抽烟的人很羡慕,可我还是没有去抽烟。等工作后,经常有人让烟给我:“男人不抽烟还是男人吗?来,小伙子抽一支。”这样的劝导抽烟行为,有责任吗?

启蒙老师”之三:抽烟技术。虽然我也在抽烟,可只是将烟雾吸到嘴里,就吐出来了,这样的抽烟行为大概有10年左右。一次经历让我成了真正的烟民:一次和别人一起抽烟,他说你抽烟的方法是错误的,抽烟要把烟雾咽到肺部,然后吐出来,或者从鼻孔里出来。对于传授“抽烟技术”的人,是否也该有个说法?

启蒙老师”之四:文艺作品。比如“喜欢你淡淡的烟草味道”。笔者以为,尤其是中小学课本中有抽烟描述的作品应该驱逐出去。

减少抽烟,关键是少产生新的烟民,那就需要对这四个诱导吸烟的“启蒙老师”有个说法。郭元鹏(电视编辑)

产烟的是功臣,抽烟的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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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政府为控烟付出的努力效果甚微,显然与没有弄清楚控烟逻辑起点有关。其实谁都明白,烟草企业是利税大户。

见惯了影视作品中各类角色(包括伟人)吞云吐雾的场景,我以为,吸烟也就是一种个人嗜好,最多是不良嗜好。然而,随着各地控烟条例的出台,在公共场所吸烟实际上被上升为个人道德问题。这就形成一个有趣的悖论,那些生产烟草的企业是功臣,而烟草消费者有可能成为罪人。控烟究竟应该从哪里入手?路径其实很清楚,关键是有关方面有没有勇气,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张卫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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